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办好学校食堂,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学校研究拟将现有学生及教师食堂委托给具有餐饮经营资质、守法经营的餐饮企业管理。我单位拟通过选聘方式,选取一家资质齐全、经验丰富、信誉度高的食堂经营服务单位作为2020年8月-2023年8月食堂餐饮经营服务单位。
一、选聘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委托经营食堂服务单位。
(二)招标人: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地址: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项目规模: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食堂全校现有学生及教师约500-1500人,餐厨设备基本完好,操作间硬件设施及布局完善合理。
(3)服务范围:经营现有学生及教师食堂,以经营学生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的大众饭菜;特色风味小吃,如果时间允许,可以根据现有空间适当改造特色风味小吃如盖浇饭、特色面点、米粉米线等项目;给师生提供早中晚夜餐服务。
(4)委托管理食堂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经营方式: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经营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经营者与学校(招标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6)委托管理食堂的经营管理要求
1)学校为经营者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各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空调、监控和燃气等设备),学校不再收取经营者承包金,但经营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燃气费、垃圾清运费均由经营者自行负责。经营期间设施设备的损坏均由经营者维修,维修费用由经营者负责。
2)食堂要保证开饭时的分餐窗口开足,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现金(如有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
3)经营者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4)经营者应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经营者保证招标、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一日三餐及夜宵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价优,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6)为确保经营者的招标渠道规范化,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食堂所有的食材(油、面粉、白糖、黄豆、副食品以及肉类、蔬菜等)招标均需由有资质的供货商供应,并符合所有索证手续。
7)学校有权对托管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8)经营者要完善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无条件接受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
9)协议期满后,若学校需要继续托管时,如经营期内无重大过失,服务管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经营者。
10)学校配备的设备由学校登记造册后交给经营者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的设备完好交回学校,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折旧赔偿。
11)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须知
(一)报名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年检的无效);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4)承诺书(对公告(三)项目内容进行一一响应承诺);
(5)报价单,文件格式自拟;
(6)服务实施方案;
(7)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提供的材料,文件格式自拟。
2.报名要求
(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2)报价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外注明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选聘方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对于符合投标要求的单位,我镇将按照去掉最高价与最低价,取中间价格选定服务单位,中间价格有多家单位的,将综合价格、技术力量、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选取结果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选聘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官方(http://www.huamaisy.com/)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不接受资料邮寄。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8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当天17:30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3.报名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办公室
4.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889520811
六、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条款中付款信息等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更改。
澄迈县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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