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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游泳池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浏览次数:126 发布时间:2026-04-20 08:17:39

为规范学校游泳池管理,提升运营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游泳安全与体验,我校现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营单位,对学校游泳池进行委托运营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游泳池委托运营管理服务。

2.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北二环路南侧。

3.基本情况: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游泳馆是按照国际标准兴建的游泳运动综合场馆建有50米标准游泳池馆内配套齐全。游泳池设有2米深泳道8条满足健身、训练、竞技多种需求,配有陆上训练区可满足游泳初学者教学需求。

4.服务内容:日常开放管理、游泳教学、水质维护、场馆设施维护、安全保障、活动组织及其他部分馆室日常开放管理等。

5.服务期限:一年。

6.预算资金:预估20/年(具体以财政拨付为准)。

二、参与单位的资质要求

1.运营资质:

1)运营单位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体育类项目;

2)持有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2.开放时间: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每周开放不少于56小时,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开放时间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救生员提供承诺书

3.合规承诺:运营期间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三、人员配置要求

1. 救生员配备:

1)根据《游泳场所经营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及地方相关规定参考全池(25m×50m),至少配备7-8名持证救生员;

2)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救生员资格证提供拟派救生员相关资格证书

2. 其他人员:教练员(需同时具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资格和体育教师资格)、安全巡查与辅助管理、水质处理员、医务人员等,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四、设施与安全管理

1. 设备维护:

1)定期检查并维修泳池设备(如水循环系统、照明等),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配备齐全的救生用品(救生圈、救生杆、急救箱等)。

2. 安全配置:

1)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救生安全配套设施;

2)制定应急预案(溺水、设备故障等)及每日安全巡查制度,记录完整。

五、服务与运营标准

1. 水质管理:

1)严格执行水质检测和消毒制度,每日检测余氯、pH值等指标,确保水质清澈达标;

2)每月定期公示水质检测报告。

2. 服务内容:

1)提供前台接待、咨询引导、课程预约、投诉处理等基础服务;

2)开展游泳教学培训、赛事活动、主题体验等,提升泳池利用率。按照《海南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游泳培训计划,全面开展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以及高中三个年级的游泳普及培训课程的训练。

六、合同与监督机制

1. 合同模式:

按季度进行考核,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整改不力或违反合同约定,学校有权终提前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2. 责任保险:

运营单位须购买游泳馆公共场所责任险及意外险,全额承担场地运营、人员、设施等安全责任及费用。

七、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26年420日至2026年42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 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近3年来游泳池管理与维护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绩汇总表;

4)参加游泳池管理与维护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

6)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自拟签署盖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提供遴选公告要求提供的拟派人员相关证书资料;

9)遴选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响应承诺函等相关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助于体现本单位综合实力的相关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18889520811  19808907779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北二环路南侧(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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